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是失业保险金关系所在地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从2015年5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10元/月,因此我市失业保险金也作相应调整,由1048元/月调整为1208元/月。70个月合计5.8年,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按照现行政策,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申请享受多项失业保险待遇。其中,包括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求职补贴、生育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以及重新就业或创业人员可提前一次性领取剩余部分或全部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失业保险金资格验证程序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必须每月1次(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两个工作日前)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业失业登记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验证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手续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手续的,视同重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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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领取流程如下:1、原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办理的,应当在地税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告知失业保险的相关待遇权利:2、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请手续3、领取失业金最多可领取两年。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五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保险金。
一、广州失业保险领取流程如下: 1、原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办理的,在地税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权利。 2、失业人员选择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外地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可到市内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二、根据相关规定,领失业金最多可以领两年。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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