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拖欠工资并没有说多久的,一般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没有发工资,也没有合理的理由或者提前告知的话,均可以算是拖欠工资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针对老板拖欠我1000多的工资,没什么证据,电话也不接,劳动仲裁会受理吗?需要多久可以结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你到劳动部门举报,属于一种检举行为,劳动部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会予以处罚,并责令发放工资,但此途径纯属行政的力量,对劳动者本身的权益维护在中国目前法治环境下不会很理想。 我建议在投诉的同时,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充分行使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仲裁费50元,处理费一般由单位预交),但请注意: 1、时效为60日,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工资之日起。 2、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劳动纠纷由用人单位举证,但为处于主动的地位,如劳动者能收集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则承担一定的举证,会对自己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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