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婚前买了房婚后如何计算增值部分离婚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首先,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增值部分,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无权请求分割。根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也就是说,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为个人财产。虽然该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了增值部分,但这部分的增值不是基于夫妻双方结婚的事实而产生的,也不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投资的结果,而是由市场的自然价格变化造成的,所以增值部分不应当划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全部或者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要将约定部分进行分割。
离婚房屋增值增值部分计算方法是: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离婚时婚后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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