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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如果拖欠工资,可以先找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果,我们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机构举报,也可以到劳动保障局申请仲裁。 一、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拖欠劳动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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