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造成电子出版物虚假经营的责任有哪些

2022-05-11 14:30:45
推荐答案

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1 回复

专业分析: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一)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未按规定使用中国标准书号或者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三)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出版的电子出版物不符合国家的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或者未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载明有关事项的;(四)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的;(五)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未按本规定第三十条办理选题审批手续的,未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将样盘报送备案的;(六)电子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一条的;(七)委托复制电子出版物非卖品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或者未按第四十四条标明电子出版物非卖品统一编号的;(八)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及其他委托复制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委托未经批准设立的复制单位复制,或者未遵守有关复制委托书的管理制度的。

展开更多

针对造成电子出版物虚假经营的责任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黄怀伟律师

广西海狮律师事务所

非法经营出版物处罚有:从事非法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的,是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如下:违反国家规定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股东虚假出资的责任如下:对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和股东,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其他严重情节;股东出资违约责任、公司侵权责任、债权人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