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续租具体内容可参考下文:第1、租商铺需要注意什么1、店面本身的情况:其实很多看似繁华的地段,都是政府在拆迁计划内的。有的黑心业主便在门口贴上转租的告示,意图捞一票走人。这时,急于开店之人最容易上当。所以,在租店面之前,一定要对店面的情况作一番仔细的调查了解。2、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的肯定就是合同条款要先一一看清楚,一个是有没有物业管理费;再来水电费(注意是商业用水用电的费用标准还是居民用水用电的标准,如果你承租的是商业物业即原来规划就只能做商业使用的话,水和电费都是按商业标准收取的)。3、向房东索要店面产权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做为同等的要求,房东也会向你索取身份证复印件可能还有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同业竞争情况:主要是经营业绩的情况、商品的价格水平。考察同一地段同类商店的经营业绩,可以初步测算出租此店面可能产生的利润状况;而考察他们的商品价格水平,是为了据此确定自己今后的商品价位。这些都是十分必要的。第2、店面续租合同要怎么弄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你如果续签合同,你有优先的续租权利,就实用原来房东同你的上家签订 的合同就可以了。签约的时候注意一下自己的权利。续租一般都会涨租赁费用,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都是可以接受的。
针对乙方在与租赁方签订门面租赁合同后即刻将欠我方的剩余欠款付清,现乙方与租赁方已签订租赁合同但拒绝付还我方的剩余欠款。我可以起诉乙方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租的房子已经到期了,没有续签。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236条、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综上所述,你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你继续使用租赁物也就是房屋,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转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以给承租人一定的时间搬家。
租赁合同乙方可以签两个人。两个人共同享有租赁房屋的使用权。如果房东只愿意跟一个人签订,要看房东的意图。合同一个人署名的,该人对房屋享有使用权。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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