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的内容包括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由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并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请求再次申请仲裁。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调解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针对劳动仲裁中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采取何种措施,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产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一方可以依法去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受理的,该当事人就是申请人,而另一方就是被申请人。
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和解。如果达成和解,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撤诉申请。 仲裁委员会收到撤诉申请后,应制发仲裁决定书准予撤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