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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不让改名字的依据

2022-03-11 03: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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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1 回复

专业分析:

只有符合条件的才可以更改姓名。 第五十一条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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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首先,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包括修改名字的权利;其次,公民要修改名字时要符合以下规定才能修改: 1、出于宗教原因,宗教名与世俗名不符,需要改换的,在提交申请、出示证明、审查无误后户口本改名字方可以受理。 2、父母再婚等原因需要子女更名。通常,这种原因造成的户口本改名字的情况较多。 3、姓名用字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改名与不改名是由自己所决定的。法律中有所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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