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仲裁多久能判决,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仲裁不是出具法院判决书,而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出具裁决书,或者裁决前调解成功的,出具调解书。 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调解协议,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仲裁庭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但是不得超过十五日。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曾任审判员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劳动仲裁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并且送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 属于终局裁决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属于其他仲裁裁决的,裁决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起满十五日未起诉时生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