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为员工购买社保,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后,导致在休产假期间没有基本工资,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是法定的行为,劳动者自愿放弃不具备法律效力,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未购买社保需要承担的重任,劳动者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用人单位应依法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针对主管口头同意上交公司,但公司一直以1300元为我购买社保,我可否要求按实际工资补交社保?如仲裁,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或税务机关投诉,由他们向用人单位征收。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的是行政管理法,社会保险征缴属于行政职权,而不是司法权,因此,社会保险缴纳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如企业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起诉要求补缴,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将不会受理。
1、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让他们按正常程序补缴,同时把利害关系讲清楚,受处罚时的负担情况; 2、协商不成时,可以走劳动仲裁的程序,直至到法院起诉,但要注意诉讼时效; 3、也可以同时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