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机关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当事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有行贿、串标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形法》)的行为,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滥用职权、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行为,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招标过程中违反规定的情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重新招标的情形主要有: 1、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招标人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且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属招标人虚假招标或者与投标人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1、预先约定投标人中标的; 2、与特定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中标后再给予招标人或者投标人额外补偿的; 3、投标截止后,允许特定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或者更改投标文件内容的; 4、明示或者暗示评标委员会成员倾向性评审的; 5、以胁迫、劝退、补偿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使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6、已经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或者已经采购材料设备,而后组织招标的。 投标人有下列十种情形之一的,属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 1、协商约定投标报价的; 2、采取联合行动或者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约定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的; 4、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持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投标的; 5、不同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或者投标资料混装的; 6、不同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或者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7、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雷同的,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8、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有相同人员的; 9、资格审查申请书或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的,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 10、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的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接受他人指使或者为谋取利益,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属串通评标行为: 1、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2、应当废标而不废标的; 3、对特定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提出符合评审条件意见的; 4、对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提出不公正评审意见的; 5、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投标人在投标中都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1、使用他人名义投标的; 2、提供虚假业绩、财务状况、信用证明等材料的; 3、使用其他单位人员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 4、使用虚假营业执照、资质资格证书等行政许可证件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