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要弄明白一下两种情况:1、你们盖的三间房屋是赠与困难户的,2、还是困难户出钱盖的,如果是第一种情况的话,因为村里面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委会或者归村民小组,其他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且一家只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当这个困难户没有妻子和子女的情况下,如果宅基地上没有属于困难户的房屋和其他不动产的话,那么宅基地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可以收回。其妹妹没有继承的权利。如果涉及到本命题的第二种情况的话,因为该房屋是困难户出资筹建的,那么在您诉说的困难户没有妻子和子女的情况下,其他兄弟姐妹可以依法继承其房屋,当然继承的房屋所基于的宅基地就归困难户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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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兄弟姐妹都可以继承,因为男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法律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兄弟姐妹都可以继承,因为男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法律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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