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父亲的妹妹有继承权,但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优先继承,父亲的妹妹拿不到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父亲有遗嘱,按遗嘱办理继...
妹妹04年去世,妹妹的遗产,有继承权的有,妹妹的父母,妹妹的子女,如果当时母亲写了放弃继承的协议,此协议只对母亲有效,母亲不再继承妹妹的遗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权利继承姐姐的遗产。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夫妻一方去世,生存的一方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的一半,剩下的一半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按份继承。
你说的情况比较特殊,按照法律规定,你哥去世,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有顺序,第一顺序是死者父母,子女,和配偶。你们说的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第一顺序有人,不发生第二顺序继承。这样看来,他女儿肯定有权继承,和你哥没有登记同居女人如果是94年2月后在一起则无继承权,之前有继承权。你们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如果你们兄弟姐妹哥哥生前更多照顾,可以得到适当补偿。
妹妹是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的,法定继承权男女是平等的。 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是: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相关延伸】 问:养子女之间可以互为继承人吗? 答: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以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5人已浏览
323人已浏览
2,251人已浏览
3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