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因用人单位搬迁而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与劳动者不能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针对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搬迁劳动者不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两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提出不续签。这种情况如果是在单位维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发生的,则单位不需要补偿劳动者,反之单位则要补偿。
公司搬迁影响劳动合同。因生产经营需要搬迁到其他地方的,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应当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变更的,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