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我在厂里受伤了,老板说没有工伤费,请问一下有吗?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多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购买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
没签劳动合同工作受伤了有赔偿。下列情形的,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工作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患职业病;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到非主要责任的;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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