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学校期间出事故在实习期能认定工伤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是否纳入劳动就业保障范围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而在校生并不具备这些劳动者的条件, 他们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并没有因为学习场所的改变而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 因此,实习的学生不能算是我国劳动法上规定的劳动者。 实习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受偿主体资格,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只能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由于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不具有企业职工的身份。 因此,实习生不属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受偿主体,相应的他们在实习期间遭受伤害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民事侵权纠纷来处理。
在校学生实习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不属于《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范围,不应认定为工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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