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
1、签订一个协议是必要的。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2、在校学生实习发生工伤事故的情况屡有发生,应当事先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校学生实习受伤不能认定为是工伤。原因有以下两点: 1、实习生不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 2、实习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受偿主体资格,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是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学生在实习期间,由该公司对其进行现场监督管理,该公司是实际受益人,两者之间形成雇佣关系,该公司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实习生的实习安全,因此实习生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无劳动关系,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以下项目:残疾辅助设备费用按照普通适用设备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交通费用按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送人员的实际医疗费用计算;营养费用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其他。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在校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工伤认定应该由劳动部门认定,但在校生实习期内发生的伤亡事故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资格。你可以就伤情向天门维民司法鉴定中心(西湖中医院旁)申请鉴定,该鉴定可以作为索赔的依据。你可与工厂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可作为民事案件起诉法院维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431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