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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之迟发年终奖于情则留得住人留不住心

2020-05-22 14: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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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5-22 回复

专业分析:

对于用“迟发年终奖”来“防止人才跳槽”这一做法,网上评论几乎是一边倒的观点,都认为企业的这种做法不可取。 企业要留住员工,就要拿出自己的诚意。用推迟发放年终奖的损招要挟员工,不仅于事无补,还会激起员工的逆反心理,搞不好弄巧成拙,加速了员工的流失。 有人认为,年终奖在节前发,才有年终奖的意义,才能够体现它的价值,才能够鼓励员工更好地热爱这个企业。迟发年终奖是非常短视的一种行为,而且伤害了广大员工的心。 有评论认为,迟发年终奖是牛栏关猫而已,防得了一时防不了长久。对于真要跳槽的人,仅仅靠那点年终奖相要挟,未免太一厢情愿,太自以为是了。机会、发展空间、事业理想等远比年终奖要重要,岂能是年终奖这根“捆绳”能够束缚得住的? “迟发年终奖是企业不相信员工,这会在情感上伤害员工。”梁伟权认为,既然“防不住”,还不如先给人家,高高兴兴回去过年,明年再回来上班。如果企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让员工对自己的薪酬福利感到满意;或者创造一种轻松的工作气氛,让员工感觉自己被信任,被尊重,谁又愿意跳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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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对于年终奖的发放时间问题,要区分情况对待。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的工资、奖金的发放标准,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或者拖延发放的,因为此时的年终奖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如果年终奖是企业根据上一年度经济效益发给员工的额外奖励,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又没有明确约定年终奖的性质,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发放及发放时间和具体数额。 只要年终奖不是工资收入的固定组成部分,劳动合同及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未予明确,单位何时发放年终奖,法律并不强制干预。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实践中,企业在设计年终奖金分配方案的时候,应该综合考虑组织、团队和个人三个层面的贡献和绩效来设计奖金分配系统。即基于组织、团队整体绩效及个人绩效的年终奖金分配方案。奖金分配方案有两种:封闭式和开放式。 根据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确定年终奖金分配比例,常用确定公司奖金包的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方式是采取企业的利润为基数,在组织和员工之间分享总利润的一定比例。 第二种方式是采用累进分享比例的方法,即规定若干个利润段,在不同的利润段采用不同的分享比例,利润越高提取比例也越高。 第三种方式是采取按照利润率分段来分享的一种方法,即规定若干利润率段,利润率越高表明公司盈利的能力强,利润率分段越高则提取的净利润比例也越高。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即只要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或是用人单位已制定发放年终奖的具体办法,且新进入、未满一年的劳动者确已付出相应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约定或比例向其发放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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