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关于医疗期工资支付标准

2022-03-23 09:44:11
推荐答案

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3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另外,你还可以向肇事方请求误工费。

展开更多

针对关于医疗期工资支付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发放标准如下: 1、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级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5、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6、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 五十、百分之 四十、百分之三十。 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发放标准如下: 1、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级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5、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6、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 五十、百分之 四十、百分之三十。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职工在医疗期的工资发放标准,法律中并无具体规定,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