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婚姻成立实行登记主义原则,网络“婚姻”显然不具备这一法定形式要件,“网络夫妻”因此无重婚之嫌。而且,“网络夫妻”双方在登记注册时,通常都不以真实资料示人,彼此之间甚至连对方的真实姓名和性别都不知道,在网上不可能有同居的事实发生,更谈不上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就是说,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因“网络婚姻”导致现实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时,在网上结婚一方的配偶,想要通过诉讼手段来追究对方的责任,在现阶段来看几乎是不可能的。
针对网络婚姻、网络夫妻在我国有没有法律效力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网络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婚姻成立实行登记主义原则,也就是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才有法律效力。网络“婚姻”显然不具备这一法定形式要件,由此可知,网络“婚姻”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网络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相关规定,公民婚姻成立实行登记主义原则,也就是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才有法律效力。网络“婚姻”显然不具备这一法定形式要件,由此可知,网络“婚姻”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