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针对婚前一方出资购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只有一方名字房子不一定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另一方能够证明自己的出资行为的,则房子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房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如果离婚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如果另一方不能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产就按照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只有一方名字的,如果另一方不能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产就按照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如果另一方能够证明自己的出资行为的,则房子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房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如果离婚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