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过户的办理程序: (一)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两方应该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之后,打印收件单。 (二)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之后,签署调查意见。 (三)内勤收费。 (四)科长审批。 (五)主任审批。 (六)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七)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核心。 拆迁房过户的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新建的商品房住宅:3元/m2 (二)新建的商品房非住宅:5元/m2 (三)二次过户的住宅:6元/m2 (四)二次过户的非住宅:10元/m2 (五)评估费:5‰ (六)拆迁安置住宅:3元/m2 (七)拆迁安置非住宅:5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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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办房产证,安置房过户,房产所有权人即安置房的开发商,应当先给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在安置房具有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过户。而办理安置房房产证的条件是安置房居住满5年。这就意味着,居住安置房满五年才能办理房产证,有房产证才能过户或者上市交易。 2、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 3、办理过户,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带着过户申办材料,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到场填写申请书,具体每个地方的房屋市场交易中心都有咨询处,在咨询处提前咨询需要哪些文件,因为不能的情况需要过户材料并不相同。
1、签订合同但没有过户的房子拆迁,拆迁款应当属于原房主,但原房主应当赔偿买受人经济损失。 2、因为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因此,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的所有权人仍应是原房主。这种情况下,原房主就是被拆迁人,因此,房屋拆迁款应当属于原房主。 3、但是,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双方应当履行,原房主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因未办理过户手续,致使房屋买卖合同未得到有效履行,且房屋已被拆迁,买卖合同已无法履行,买受人的合同目的无法得以实现,并因此给买受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原房主应当赔偿买受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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