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第一点中:改变合同是由单位提出,合同的改变是应经双方同意才能签约生效,员工不愿变更新合同,属员工个人违约行为吗?协商不一致时仍可按旧合同执行吗? 第二点:对于合同到期终止(于04年8月26日到期),因单位方面原因一直未能与乙方续签合同,而继续按原来合同约定任用员工(薪金不变),直至05年8月底才拟出经更改后的新合同要求重签。请问这种情况乙方拒签新合同(因不满意新合同条款),并要求甲方对这一年来拖延续签合同作出经济补偿合理吗?因本人于04年已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本应是可以签订无固定合同的,这一年时间本人在单位的工作期间属于原合同的延续吗?若本人拒签新合同,提出续签原旧合同,这样合理吗?若单位不同意双方协商不一致,我该怎么办?
针对员工无法续签劳动合同能否重签合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要续签,法律无具体规定。是否续签,取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意愿,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继续续签,新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约定即可,均不违法。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劳动者不愿续约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