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7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3、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针对劳动合同解除什么情况可以支付补偿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这个法律更倾向于用人单位的意见,也可以说只要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承担经济补偿金,但是用人单位还是要按天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这一条必须建立在单位有规章制度,且要张贴或让劳动者学习过)。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