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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创新制度建设实施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

2020-10-16 08: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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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10-16 回复

专业分析:

长期以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工程建设中大量存在的“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现象,突出反映了工程造价缺乏全过程监管。一些地方的政府投资工程出现了造价失控、资金流失、经济纠纷、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管理,2013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广泛调研和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意见》,对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包括设计、交易、施工、竣工验收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内容和目标作出了全方位的具体规定,对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意见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滁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得到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项目平均节约资金14.4%。 合肥市严格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实行分级会审制,确保了变更的科学性。 安庆市强化政府投资工程清单计价和招标控制价管理,95%以上的项目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标,招标控制价未经市造价管理部门备案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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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工程价款的处理: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解除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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