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研究票据诈骗的手段、方法、特点及趋势,查找管理漏洞;要强化案情报告制度,发生票据诈骗案件,不论诈骗是否成功,商业银行都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报告上级管辖行、当地人民银行;强化案情通报制度,商业银行应及时将本行发生的票据诈骗案件通报所辖分支机构和其他银行;人民银行、公安部门应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动员全社会力量防范和打击票据诈骗犯罪。
针对银行和公安部应该如何让防范和打击票据诈骗犯罪行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会犯票据诈骗罪的行为: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利用已经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行为。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擅自以合法持票人的名义;支配、使用、转让自己不具备支配权利的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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