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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买卖房屋能否另行分割

2022-09-25 14: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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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5 回复

专业分析:

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认定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同时,一般也会认定设置抵押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法院实践中的做法一般会将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分别处理。当然,考虑到贷款抵押依附于房屋之上,法院在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同时,亦会判决由其承担债务的归还责任。法院判决设置抵押的房产归一方所有后,当事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必须首先经抵押权人即银行的同意,房产登记部门亦会告知当事人只有取消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后方可过户。那么此时办理过户手续只有两个办法: 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抵押登记;第二、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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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能否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视情况而定:经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机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经执行仍不足清偿的,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共同债务,此时不可以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财产分割不可以另案处理。应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处理好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因为离婚案件是一种很特殊的案件,是复合诉讼; 就是一个案件处理三个问题: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无论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这三个,法院都应主动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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