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哥合买了老父单位房改房,直接过户在哥名下。当时办理售房的工作人员说:你兄弟两人想好了,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经商量私下写了协议(主要内容是兄弟合买此套房,利益均等,各出一半购房款并委托哥一人办理购买)现此房产证上只有哥一人名在上面,他女儿己嫁出有三套房的女续家了,现要求他同意在只有他一人名字的房产证添加我的名字。他不同意,说这套房子要留给他女儿。要他拿出市场1/3的房价,他说拿不出这多。总之他想独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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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共有,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一栏就是只能有一个人的名字,但房产共有人一栏人数不限。产权人一栏写妹妹的名字,在共有权人那边写上哥哥的名字,房产证上落几个人的名字和贷款没有关系!产权证上加名字是没有限制的,但加名字后就属于共有了,主要分清是以什么形式的共有。有两种共有形式,一是:共同共有;二是: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就是加完名字后房产证上的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每人一份共同共有此房子。按份共有是,加完名字后,产权证上的所有人站此房产的份额具体是多少。也就是说他们占此房子的百分比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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