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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商品房买卖新政策是什么

2022-04-26 15: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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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26 回复

专业分析:

从7月1日起,由原来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用户收取的“民用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改为直接向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收取,收费标准不变;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将交纳的“民用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进入商品住宅开发成本计入房价内;用户在购房时不再另行交纳“民用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 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普通住宅商品房,从7月1日起,由物价部门批准的商品房价格项目开始执行新办法,即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交纳。此前物价部门批准的商品房价格项目,仍按原办法由用户另行交纳。 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别墅、高级公寓等高档住宅商品房,从7月1日起,以房产管理部门核发《预(销)售许可证》的项目开始执行,即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交纳。此前已核发的《预(销)售许可证》项目,仍按原办法由用户另行交纳。 定销商品房,从7月1日起,通过招标拍卖中标的项目开始执行,即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交纳。此前的中标项目,仍按原办法由用户另行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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