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的土地处理过程中,有6个基本原则必须遵守: 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2.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 4.公益用地占用的分情况处理 5.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 6.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不予确权 对于农户未经依法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的以及其它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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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法性原则。 (二)合理性原则。 (三)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原则。 (四)国有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可变更原则。 (五)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原则。 (六)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原则。
宪法的六大基本原则包括: 1、党的领导原则; 2、人民主权原则; 3、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4、民主集中制原则; 5、权力监督和制约原则; 6、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我国的宪法精神,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1、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精神; 2、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 3、改革开放的精神; 4、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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