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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基本原则

2020-07-05 1,041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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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坚持科学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方针。第三,坚持改革开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动力。 第四,坚持民主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保证。 第五,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条件。 第六,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核心和依靠力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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