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是原国有企业安置富余职工的一种方式。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工资报酬,其前提是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义务。因此,员工在待岗期间,由于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不享受最低工资保障。
针对待岗是否享受最低工资保障,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我国《劳动法》第五章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的原则,主要根据本地区低收入职工收支状况、物价水平、职工赡养系数、平均工资、劳动力供求状况、劳动生产率、 地区综合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另外,还要考虑对外开放的国际竞争需要及企业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当上述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 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因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诸项因素发生变化,或本地区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累计变动较大的,应当适时调整,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