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应特别提示买受人,其二手房买卖未经房地产登记机构转移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为防止出让人一房多售等非法行为侵害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转移登记。2、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以《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为例,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文件:(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或者权利证书;(3)房地产转移、转让、变更或者设定他项权的协议书、合同书或者批准文件;(4)缴纳房地产税的证明。上述合同一方当事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需公证:A、外国人;B、华侨,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国护照、无国内身份证明者;C、港澳台地区居民;D、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3、登记的审核时限和权证的领取应告知当事人:按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转移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册,并通知房地产权利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领证时权利人(或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已缴手续费、登记费、印花税收据及受理时的收件收据(原件),仔细核对《房地产权证》及《登记证明》。4、代办登记代办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手续,要取得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如果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按有关规定委托书还需公证。要认真审核上述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并在买卖合同签署后15日内及时办理。对原件要妥善保管,办理完毕要及时归还当事人,以免丢失承担责任。
针对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要注意哪些事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注意以下问题: 1、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期限; 3、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转租房屋需要注意以下事项:转租房屋需经出租人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次转租合同;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代承租人支付租金和违约金,超过应付租金金额,可向承租人追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