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工伤抢救超48小时死亡能否按照工伤处理,工伤死亡赔偿责任如何确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四十八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工伤认定标准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职工死亡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超过48小时死亡的,就不能算工伤了。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突然发生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因此必须是在48小时以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算工伤,超过48小时了,不属于工伤,不能按照工伤处理,只能按照一般事件处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