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

2019-09-04 23:48:50
推荐答案

周自明律师

2019-09-04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展开更多

针对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原因对劳动者进行辞退的,也需要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赔偿。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单位不续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范本下载推荐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