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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赔偿社保的问题

2022-10-07 14: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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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07 回复

专业分析:

裁员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只要裁员了单位就得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存在了,单位就到社保办理你的减员手续,社保由自己活新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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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话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裁员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经济裁员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补偿。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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