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根据劳动部1996年10月31日发出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适用一次试用期。
针对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有以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不到一年,试用期以一个月为限;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不到三年,试用期以二个月为限;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以上,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
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规定如下,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劳动合同只规定试用期的,不设试用期,试用期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不可以低于本单位同一岗位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不可以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