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抵合同的登记手续是合同成立的法定程度和必要条件,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对抵押合同办理登记是有利于债权人的,一是可以通过登记部门对抵押物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二是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抵押;三是还可以取到证明作用。因而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签订日与生效日的关系。以往合同签订日就是合同生效日,但抵押合同则不然,法律规定抵押合同登记日为生效日,因此,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合同签订后还有一个登记过程,合同上提供贷款日期,一定不能早于合同登记之日,否则就会出现贷款之日早于合同生效之日的笑话。
针对对抵押物登记与合同生效的关系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抵押物登记的效力为可以先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受偿,一般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如果以动产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未生效。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规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只是合同须与登记结合,才能设立抵押权,也就是说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才生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