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对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精神,当事人不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形有: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笔者认为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考虑,日常交易中如房地产公司对其出售的房产有义务为业主办理产以登记过户手续,不能认为房地产公司拖延十年、二十年不为业主办理产权证变更登记,就可以诉讼时效抗辩掩盖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否则对社会主义法制是一种严重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