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被抚养人诉讼地位的问题

2023-06-03 18:55:50
推荐答案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3 回复

专业分析:

在与离婚之诉一并审理的子女抚养之诉中,被抚养人尽管未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但是是法院审理的抚养法律关系中的抚养费的权利人,故而是具有抚育费给付义务的“对方当事人”。依法享有以自己名义申请执行抚育费的资格。否决其具有原讼中的当事人地位,就是确认了在特定条件下被抚养人依法获得的民事权利,国家剥夺其司法救济权。

展开更多

针对被抚养人诉讼地位的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诉讼地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的地位平等,享有相同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诉讼中的当事人都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面一律平等。

任俊青律师

北京市方舟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有固定收入,那要按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比例给抚养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可适当提高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没有固定收入的,法院会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考上面的比例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出现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以上比例。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