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福利、代扣的抚养费及赡养费等,除此之外还有: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除了正常扣除的费用,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时候,用人单位才能扣除,且扣除量上也有限制。很多单位为了制约这种不负责的员工,在公司规章制度里会注明“员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扣一个月的工资”。然而,劳动法并不允许单位和劳动者在法律之外设置违法责任,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承担的违约金情形只有2种情况: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也就是说企业规章制度中“扣一个月的工资”的约定是无效的。
针对经济损失可以要求支付劳动者工资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被裁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因为破产、经营困难、重大技术革新等原因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