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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情况分析如下: 1、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子,并且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那么房子属于其婚前的个人财产,除非买房的一方在离婚时愿意与另一方分割房子,否则不能分割。 2、如果婚前个人买的房子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夫妻可以对房子的分割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把房子判给婚前购房的一方,同时对不能取得房子的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婚前个人买的房子婚后由其父母为其还清剩余房款,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判,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夫妻双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共同取得房产,该房屋是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应该作为平等分割。 2、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所有,还贷部分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并且房子存在增值,那么除了共同分割的部分,房产归属人还根据情况对另一方合理的进行补偿。 3、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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