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口头提出离职时的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员工提出离职的形式做了规定,应以书面形式。实践中,很多员工都是通过口头方式完成离职的,但是用人单位一定要及时作出处理,如果口头提出离职的,一是可以要求员工及时补上书面离职申请及手续,二是可以对口头离职的内容进行确认,比如通过录音的形式。因为用人单位作为用工管理方,对离职的举证责任更大,一定要对员工口头提出离职及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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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可做记录,但记录内容因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修改、更正。见证人也可不做记录,以见证人记忆的为准。
1、员工辞职: (1)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办妥《离职报告表》,再予以结算工资2)正式员工辞职,则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人事部审核批准,然后再办妥《离职报告表》,再予以结算工资。 2、转出人事关系: (1)转出人事档案、集体户口、党组织关系、工会组织关系。 (2)转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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