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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分工伤与工伤?

2022-09-06 15: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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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06 回复

专业分析:

关于工伤的界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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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5年6月30日以前发生的工伤属老工伤,之后发生的属新工伤;老工伤的待遇由原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工伤职工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或仍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伤待遇,而新工伤的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各项工伤待遇等由用人单位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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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与非工伤的区别在于工伤是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因工作患病,俗称职业病。非工伤的发生与工作无关,具体认定需要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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