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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和损失是怎么规定的

2022-08-01 08: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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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01 回复

专业分析: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中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就可主张全额的违约金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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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的规定是:违约金一般设定为合同标的额的20%,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具体标准可以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来判断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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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一般在合同中约定,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具体标准可以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来判断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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