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如现单位给其交纳了工伤保险。可以按工伤算。 附: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 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 (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 你院(2006)渝高法行示字第14号《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在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 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根 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 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针对退休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退休人员发生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理由如下:退休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按照劳动和就业关系处理;用人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向退休人员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
如果是因为执行工作的原因在出差期间受伤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员工在出差来回的交通工具上,或者在出差地见客户、去工作的来回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被暴力袭击、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应当属于工伤。员工在出差来回的交通工具上,或者在出差地见客户、去工作的来回路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