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最长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总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针对什么情况下补签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情况下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1、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