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购买人未履行合同义务购房者能否要求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能要求购房者履行额外义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随意增设额外义务。
不能。购房者应履行的义务: 1、将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连同合同正本交贷款行执管。 2、期房交付后,三个月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取得《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直接将三证交贷款行保管(此时开发商的担保责任解除)。 3、自费为抵押的房产办理保险,保险期不短于按揭期,投保金额不低于抵押物总值,并以贷款行为第一受益人,将保险单交贷款行持有。 4、未经贷款银行书面同意,买房者不能对房产进行出售、拆除、改建、再行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5、每月按时归还本息,逾期则按天数加收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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