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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芳律师
2019-12-07 回复
租赁当事人对房屋租赁期限没有约定,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时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承租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公有居住房屋出租不属于不定期租赁。 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且出租人确因住房困难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应当准许。但出租人应当给予承租人另行租房的准备时间。 如果承租人有条件搬迁而不腾房,则应限期搬迁。 如出租人不急需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可以让承租人腾出部分房屋,或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针对我与某商业广场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意向书,盖的是合同专用章,现商业广场要反悔这个意向书有效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李鹏律师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
签订商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出租人违反协议,损害合法利益;当因第三方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时,由于业务状况的变化,如管理不善,承租人需终止协议。租赁合同是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入和支付租金的合同。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聘用意向书可以反悔,但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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