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醉驾驾驶机动车的具体有哪些情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形如下:追逐竞争,情节恶劣;酒后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客运,超过额定乘客或规定时速行驶;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直接负责,规定处罚。有前两种行为,构成其他犯罪,依照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有: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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